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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一、錄取名額:正取1名,備取1(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遞補)

二、工作內容:

(一)辦理環境工程相關業務。

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三、工作地點: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(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)。

四、資格條件:

(一)學經歷:國內外專科以上環境工程類科相關科系畢業

)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僱人員。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。

五、報名日期及地點:

一律採紙本報名,並請於109年8月18日()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事室收。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網頁徵才資訊https://www.tycg.gov.tw/ch/home.jsp?id=10413&parentpath=0,10401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頁最新消息https://www.tydep.gov.tw/TYDEP/Message/Index/2自行下載。

六、報名應繳下列文件:(以A4紙張列印)

(一)報名表一份。

(二)相片一張(黏貼在報名表)

(三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(粘貼在報名表)。

(四)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。

(五)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(如英文能力證明或相關證照)影本一份。

(六)自傳一份(500字為限,以A4紙張繕打)。

七、甄選方式: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,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錄取參加面試。

八、面試時間及地點:另行通知。

九、甄選結果: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最新消息,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。

十、僱用期間: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09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〈約10912旬〉。

十一、待遇:每月薪資五等280薪點(每月34,916)並享有勞保、健保。

十二、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十三、備取保留期間: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
十四、正式上班後由本機關按規定訂立契約,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,即予解僱,另經本機關試用3個月,經本機關主動通知不適任該項職務,應無條件解雇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
十五、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類、同工作性質之職務。

十六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依據相關規定辦理。

十七、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甄選完畢後依規定予以銷毀。

 

聯絡資訊03-3865711#701王小姐

發佈日期:2020/08/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