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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一、錄取名額:正取1名,備取2(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遞補)

二、工作內容:

(一)辦理環保技術相關業務。

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三、工作地點: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(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)。

四、資格條件:

(一)學經歷:國內外專科以上環保技術類科相關科系(考選部規定之土木工程、土木及水利工程、土木與環境工程、土壤、土壤環境科學、大氣物理、大氣科學、工程科學、工業安全衛生、工業設計、公共衛生、公害防治、化工與材料工程、化學、化學工程、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、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、化學暨生物化學、水土保持、水利及海洋工程、水產生物、水產製造、水產養殖、水資源及環境工程、生命科學、生物、生物工程、生物多樣性、生物科技、生物產業機電工程、生物資源、生物機電工程、生物環境工程、生物環境系統工程、生物醫學工程、生物醫學科學、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、生物藥學、生活應用科學、地球物理、地球科學、地球與環境科學、地理、地理環境資源、地質、地質科學、材料及資源工程、昆蟲、河海工程、物理、保健營養、食品科技、食品科學、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、食品衛生、食品營養、家政、核子工程、氣象、海洋生物技術、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、海洋科學、海洋資源、海洋環境、海洋環境工程、海洋環境及工程、畜牧、畜牧獸醫、動物、陶業工程、植物、植物保護、植物科學、植物病理、植物病理與微生物、植物病蟲害、園藝、微生物學、資源工程、資源與環境科學技術、資源環境、農業工程、農業化學、農業教育、農業機械工程、農藝、電子物理、漁業生產與管理、衛生教育、應用化學、應用物理、營養、環境工程、環境工程與科學、環境工程與管理、環境工程衛生、環境保護技術、環境科學、環境科學與工程、環境資源管理、環境管理、環境與安全工程、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、環境衛生、環境醫學、職業安全與衛生、醫事技術、醫事檢驗、醫學工程、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、醫學技術、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、醫藥化學、醫藥暨應用化學、獸醫、藥學、礦業及石油工程、灌溉工程各院、系、組、所、學位學程)畢業

)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僱人員。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。

五、報名日期及地點:

一律採紙本報名,並請於113年5月14日()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事室收。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網頁徵才資訊https://www.tycg.gov.tw/ch/home.jsp?id=10413&parentpath=0,10401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頁最新消息https://www.tydep.gov.tw/TYDEP/Message/Index/2自行下載。

六、報名應繳下列文件:(以A4紙張列印)

(一)報名表一份。

(二)相片一張(黏貼在報名表)

(三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(粘貼在報名表)。

(四)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。

(五)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(如英文能力證明或相關證照)影本一份。

(六)自傳一份(500字為限,以A4紙張繕打)。

七、甄選方式: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,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錄取參加面試。

八、面試時間及地點:另行通知。

九、甄選結果: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最新消息,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。

十、僱用期間: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3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〈約11310〉。

十一、待遇:每月薪資五等280薪點(每月37,800)並享有勞保、健保。

十二、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十三、備取保留期間:5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
十四、正式上班後由本機關按規定訂立契約,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,即予解僱,另經本機關試用3個月,經本機關主動通知不適任該項職務,應無條件解雇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
十五、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類、同工作性質之職務。

十六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依據相關規定辦理。

十七、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甄選完畢後依規定予以銷毀。

 

聯絡資訊 03-3865711#701吳小姐

發佈日期:2024/05/02